摘 要:法律学科对话存在公法与公法对话、私法与私法对话、公法与私法对话、实体法与程序法对话等基本对话模态。其中,公法与私法对话、实体法与程序法对话是最为优越的对话模式。法律学科对话主要包括法律制度对话、法律思想对话和规范技术对话等基本类型。其中,法律思想对话不受规则或制度相同或类似的限制,最具有适用的空间。为提高法律学科对话的教学效能,必须在对话点选择和对话素材获取上进行精心的教学准备,同时在法律学科对话的实施中遵循覆盖性原则、内涵性原则、适度性原则和价值性原则。
关键词:法律; 法律学科对话; 教学模式